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期联合发布了《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》,旨在打通城乡就业壁垒,促进劳动力在城乡间双向合理流动,实现劳动者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。该意见从五个关键领域着手。
在拓展城乡就业岗位方面,要求每个县(市、区)至少培育2至3个具备强大吸纳就业能力的特色产业集群。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方面,将建立覆盖自治区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的就业公共服务网络,取消户籍和地域限制,使劳动者能够在其居住地直接获取各类就业服务。在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方面,将打破部门和行业间的隔阂,建立一个贯穿始终的技能培训协同管理体系,并全面推广“岗位需求、技能培训、技能鉴定、就业服务”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模式。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,将全面实施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,确保随迁子女能够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。在援助弱势群体方面,将完善从“排查、确认、援助到退出”的全过程机制,对每个困难人员实行“一人一档、一人一策”的个性化帮扶措施。